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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01 03:29:49   修改时间:2021-11-01 03:29:49  
各市卫生健康委,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2022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业已公布,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即日开展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列入2022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包括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育项目。
    二、签订要求
    (一)项目名称、研究周期须与项目公布文件一致,项目研究目标和内容不得随意调整,总体考核指标须明确,研究方 案可进一步优化完善,经费预算须符合科研经费使用要求,年度计划应切实可行。
    (二)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资助75万元/项,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资助15万元/项,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A类项目、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育项目资助3万元/项,宁波辖区承担项目资助经费由当地财政落实。项目配套经费要求1:1以上,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B类项目配套经费不低于3万元。总计经费与详细预算额度必须一致。
    三、签订流程
    中医药重点研究项目、中医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育项目合同采取网络、纸质同步签订,网络系统开通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项目负责人请登陆“浙江省中医药科教信息系统”(zgj.zcmu.edu.cn),逐步完成在线填报(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合同书正文请按照提纲要求上传(合同书正文见附件2、3),经承担单位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打印出纸质项目合同书全文;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采取纸质合同签订(合同书见附件4)。纸质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经审核盖章,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11月22日前统一报至我局,省级单位可直接报送。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合同签订的督促和审核工作,确保项目合同的科学管理和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省卫生健康委6001房间,邮编:310006;联系人:郑名友,杨庆芳;联系电话:0571-87709140;系统技术支持,赵鸣,0571-86613623。

    附件:1.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签订系统操作手册
    2.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研究正文(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
    3.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研究正文(适宜技术培育)
    4.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合同书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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